【訂房須知】 訂房專線06-9221209、0936252035、0937626599 FAX:06-9215454,請說明住房日期、天數、人數及性別(以利準備房務用品)。 經人員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個工作天內,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付房價50%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訂房。 匯款人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、傳真等方式告知三分之二訂房人員以下資訊,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,經查證款項入帳後,始完成訂房之程序。 住宿提供機場、碼頭免費接機(船)或送機(船)服務,房客可自由選擇,有需要之房客請於住房前兩日告知飛機班次或船班時間。 為維護住宿品質,本民宿備有雙人房至四人房,因此不建議以加床方式入住,若須加床(每一人500元),提供個人寢具、盥洗用品及民宿內各項設施。 匯款資料: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澎湖分行 / 帳號:821-68-048703 / 戶名:呂綉珍 【退訂須知】 未於住宿日3天前(不含住宿當日)通知退訂、改期,恕不退還訂金。 於住宿日7天前(不含住宿當日)通知退訂,可退還訂金50%或保留全額訂金6個月。 於住宿日14天前(不含住宿當日)若無法準時前往,請通知三分之二訂房人員,可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6個月。 住房當天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颱風、地震等),導致飛機班次或船班取消時,可選擇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6個月。 【住宿須知】 歡迎您來到 三分之二 民宿,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,特訂住宿規則,請共同遵守。 住宿旅客請於下午3:00後辦理住宿登記,上午11:00前退房。 民宿不提供早餐。 室內請脫鞋並置於鞋櫃內,換穿室內拖鞋,室內拖鞋請勿穿至戶外。 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持清潔,書報雜誌等物品閱畢請歸回原處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,大廳設有飲水機,請多加利用。 為維護庭園清潔,請勿於庭園內烤肉及烹煮食物。 晚上10:00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周遭鄰居安寧。 戶外庭園燈將於晚上11:00關閉。 嚴禁攜帶寵物入內,並請勿於室內吸煙、打麻將,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。 除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