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房須知 一、請於上午8:00至晚上11:00來電0919-200248訂房 ,並說明住房日期、天數、人數及性別(以利準備房務用品)。 二、經人員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個工作天內,以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付房價50% 之訂金,否則視同取消。 三、匯款人務必保留匯款或轉帳之收據,並於匯款後以電話或傳真等方式告知客 服人員以下資訊:帳號末五碼、金額、姓名、住房時間、經確認後、始完成訂房程序。 四、民宿提供機場(碼頭),接送機(船)服務(七人內一車為限),有需要之 房客請於訂房時告知航班(船班)班次及到、離時間,以便安排。 五、為維護住宿品質,房間不得超員入住,但七歲以下兒童不在此限,唯仍應於 入住前告知。 匯款帳號 / 採ATM金融卡轉帳: 匯款行庫:馬公中正郵局 銀行代碼:700 銀行帳號:02410061108962 匯款戶名:林裕境 住房須知 歡迎您來到「遇境民宿」,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,特訂住宿規則,請共同遵守。 一、住宿旅客請於下午3:00後辦理住宿登記,上午11:00前退房。 二、室內請脫鞋並置於鞋櫃內,換穿室內拖鞋,室內拖鞋請勿穿至戶外。 三、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持清潔,書報雜誌等物品閱畢請歸回原處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,大廳設有飲水機,請多加利用。 四、晚上11:00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週遭鄰居安寧。 五、嚴禁攜帶寵物入內,並請勿於室內吸煙、打麻將,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。 六、為響應環保,本民宿不主動提供盥洗用具請自備盥洗用具,若有需保險套請至櫃台索取。 七、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(如床鋪)。 八、請勿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,並請隨手關燈、冷氣及節約用水。 九、離開房間時,請隨手將房門鎖上,貴重的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;退房時,請 務必繳回房門的鑰匙。 十、本民宿可代為安排導覽人員、旅遊行程及代客訂汽(機)車服務。 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,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! 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! 遇境民宿主人敬上 退房須知